員工no show離職
想查詢一下有位全職員工如果多次違反公司命令, 不依公司安排時間上班, 而且在無合理解釋下缺勤多達10數日; 公司曾多次發警告信, 最後公司在同事在no show 情況下視同事自行離職, 想問下如果此情況下公司可否就同事的自行離職追討代通知金?
多謝閣下查詢,按照《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在以下情況,可即時解僱僱員,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根據閣下提供資料,建議應先向員工了解缺勤的原因,小心參考其他因素或可能性。
如有任何問題,請致電2779 3766 向 黃先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