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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前離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une 13, 2017, 10:35 (2508 天前) @ Kit

本人將於9月入職,亦簽訂合約,合約列明有效期為2017年9月1日。惟近日另獲新工,本人現在終止9月生效的合約是否賠償代通知金?如要,賠償金額如何計算?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新簽公司合約尚未上班已提出解約(不是離職),可了解合約條文中有否註明未上班而解約問題,應向公司作出了解為宜。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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