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飯時間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February 20, 2017, 18:55 (2621 天前) @ Billy 想問現行勞工法例下, 有無規定工作多久時數就可以享有食飯/休息時間 ? 多謝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的休息日。 僱傭條例並未有就用膳及休息時間作規定,僱主應該在入職時為僱員安排用膳時間,如僱主未有安排,僱員應該與僱主協商。 如僱員受到僱主的苛待,僱員可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閣下如有其他疑問,可聯絡本會權益幹事協助,電話2779 3766 邱先生/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