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兼職短期合約

by Jenny @, 香港, Friday, April 16, 2021, 22:21 (1078 天前)

我正任職兼職補習老師,是為期2個月的臨時合約,如果我2個月之後不想續約,需要提早1個月通知嗎?
因為合約寫明終上合約通知期為1個月,但我會完成這2個月的臨時合約,這算是終止合約嗎?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