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病假計算

by Lara @, Thursday, July 08, 2021, 18:48 (994 天前) @ CallyLam

僱 員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 如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便 可 領 取 疾 病 津 貼 :


( 1 )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 2 )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及
( 3 )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