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合約 by 車厘子 , Friday, July 16, 2021, 16:59 (1014 天前) @ Chan 多謝 閣下的查詢。連續性合約定義為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不少於 18 小時。根據你的情況不符合「連續性合約」的條件,并不受《僱傭條例》保障。則以雙方協商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