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新概念將舊店舖人調職去旗下集團不同公司名的店舖
請問有關於公司將會轉新概念,舊店舖人調職去旗下集團不同公司名的店舖,請問這個調動要不要支付遣散費?
雖然屬同一個集團,但僱員的僱用合約是不同公司名的
你只需撫心自問,問幾個簡單問題,即可知道答案
1. 是否已經「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
2. A公司、B公司名稱是否相同?
3. 是否已經與A公司終止了僱傭合約,然後再與B公司展開新僱傭合約?
參考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