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車厘子 , 發表於: 週三, 十二月 01, 2021, 16:07 (839天前) @ 杰
多謝閣下的查詢,僱員辭職只需要根據僱傭條例給予僱主通知期或代通知金,便合乎法例要求。除非雙方有另定協議,否則公司無權強迫僱員留任或要求僱員自行找人頂替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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