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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試用期內辭職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October 17, 2014, 17:07 (3451 天前) @ Tony Lam

本人於7月21日入職
試用期為三個月
想問問 如我在10月21日辭職 是需要7日通知 還是1個月通知(公司合約訂明) ?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在10月21日辭職,首先要視乎是否過了試用期,在試用期內首月後辭職,通知期是根據合約但不少於7天。但過了試用期便需要跟隨公司合約訂明1個月通知。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在我的情況下 10月21日 是否應當試作用期內?
(試用期為3個月 由7月21日開始工作)


7月21日開始,按日期計算,試用期應去到10月20日,但是閣下10月21日 是否還是試用期,就需要閣下向公司了解。


如果我選擇辭職, 我還可在10月20日遞信嗎?
在10月20日遞信 是否只需要7日通知? 定還是1個月通知?

如閣下在10月20日辭職,是在試用期內,所以正常來說是7天通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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