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第十三個月糧
我想問跟據我和僱主定立的僱傭合約, 整個酬金期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9月30日, 雖然合約內沒有訂明第13個月糧在那時發放, 但在我於這公司工作12年來, 沒有一年是在10月之後發放, 請問在此情況下, 是否已表明第13個月糧應在10月內發放?
到目前為止 (11月4日)僱主仍沒有發放, 是否可以透過 貴處追討?
另外, 如果現在我辭職, 我是否可得到整份"第13個月糧"?
望早日回覆!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備條例,年終酬金的支付日期,主要是在僱傭合約內指定的日期支付,如沒有指定,則在酬金期滿當日或到期後 7 天內支付。因此如超出限期,閣下是有權向公司追討的。如需要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