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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年假的方法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February 06, 2014, 10:40 (3704 天前) @ 梁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因此閣下在去年四月獲聘用,最後工作日期為3月13日,合乎僱傭條例按比例年假的資格,所以公司一定要依照僱傭條例計算年假薪酬給閣下。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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