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結業補償問題
如連續在此公司兼職5年以上,如公司結業,不知可否得到賠償。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閣下提供資料,如閣下符合4.1.18規定,連續工作5年,公司結業,公司需要支付僱員遣散費,計算方法如下 :
月薪僱員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3)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日薪或件薪僱員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資(由僱員選擇)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除遣散費外,僱主須發放未發放的工資、代通知金、年假薪酬、年終酬金等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本會:2779 3766 黃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