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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約完結後仍然受聘,辭職需否一個月通知?

by Cindy, Monday, March 24, 2014, 20:00 (3679 天前)

您好,我的工作合約期為一年,並已於2013年12月31日完結。
公司至今(2014年3月22日)未有更新我的僱傭合約,但我仍繼續受聘於該公司。
我現正準備離職,請問我是否無須根據僱傭條例提前一個月通知?
如果公司要我一個月通知,而我拒絕,他們是否可以向我索取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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