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合約期完結離職一問

by Snake, Thursday, April 03, 2014, 11:35 (3674 天前)

請問我合約是由每年的9月1日到下年度的8月31日,而我的老板8月24日(七日)之前不向我提出續約,我是否可以於8月31日後自動離職?

如果老板在該七日範圍內提出續約,我又是否有權拒絕而又得到長期服務金(我已連續在此公司工作十年),
勞工法例上提到的合理理由拒絕續約要求又是什麼意思?

另外如果我自願於8月31後離職(不續約),我又是否需要一個月通知期呢?

謝謝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