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計算年假問題

by 王小姐, Friday, June 06, 2014, 11:35 (3604 天前)

你好, 想查詢有關以下問題:

(1) 本公司是按照「共同假期年」計算有薪年假,如本公司定明每年的四月一日至下年的三月三十一日為一個年期,假設一名員工入職日期為2012年8月1日,截至2013年4月1日該員工可享有的大假天數為 7x243/365 = 4.66天,想知道該員工實際可享有的年假應為4天或4.5天或5天?


(2) 承接上述例子,根據以下方式計算該員工的有薪年假是否符合勞工法例?
第一「共同假期年」1/8/2012 - 31/3/2013:因工作不夠一年,可享有七日年假的百分比,服務年期為零年; 年假按比例計算,可享有7x243/365 = 4.66日年假;
第二「共同假期年」1/4/2013 - 31/3/2014:服務年期為一年,可享有七日年假;
第三「共同假期年」1/4/2014 - 31/3/2015:服務年期為兩年,可享有七日年假;
第四「共同假期年」1/4/2015 - 31/12/2016:服務年期為三年,可享有八日年假。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