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完結問題
合約期為一年 列明了開始日期至結束日期
notice of resignation為兩個月
如果完約後就離職, 是否必須兩個月通知?
多謝閣下的查詢,指定日期的合約在簽署時已經訂明了結束日期,所以該合約的通知期是在合約期間終止合約時行使的。如果順利到合約完結,雙方在簽署時已經訂明了結束日期,因此雙方不再續約是不需要支付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不過如果閣下是在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一直續約,如果突然不續約的話,公司在道理上亦應該提早通知僱員。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