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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通知期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uly 02, 2014, 20:09 (3585 天前) @ Lily

補充本人於會計師樓上班(銀行假),番一至五,
六月尾開始,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7日通知,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在9月3日辭職,7天通知期,即最後工作天為9月9日。而9月9日是法定假期,所以閣下在當日是放取有薪假期。因此閣下的通知期是由9月3日至9月9日,但只需工作到9月8日,而薪金則計算到9月9日。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 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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