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警告信
多謝 閣下的查詢。如果 閣下不認同警告信的內容,本會建議 閣下不要簽署,另外,為了保障 閣下的權益,你可以書面回應。
就終止僱傭合約,只要僱主給予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就可以與 閤下終止僱傭關系。如 閣下所指的是即時終止僱傭條例,公司只有在以下的情況即時解僱僱員﹕
1.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欺詐、不忠實;或
4. 慣常疏忽職責
注意: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祇有在僱員犯了非常嚴重的過失或經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況下才適用。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