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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信一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ugust 11, 2014, 16:30 (3540 天前) @ Wing

日前收到公司一封警告信, 內容關於某位同事投訴我中傷他, 及引導其他同事針對他。
而公司發信前及交警告信給我時, 並沒有向我查證是否有做過;亦沒有向我講述事情經過,更沒有向我提出他們有什麼證據,而信中內容也沒有描述事件經過,
所以我到現在也不明白我自己做了什麼中傷該位同事, 又如何引導其他同事針對他。

另外, 公司也沒有要求我簽署任何文件以確定我收到該信及承認有做過此事。

請問這封警告信有效嗎?
而我根本沒有做過, 能就勞工法例上向公司提出控訴嗎?
因為該名同事有2-3位與他相熟同事替他做證人,以誣蔑我,說有聽過我中傷他, 這也能算為合理證據嗎?


因為該名同事有2-3位與他相熟同事替他做證人,以誣蔑我,說有聽過我中傷他, 這也能算為合理證據嗎?

其實我不肯定,但平常那位同事就常常跟某幾位同事搬弄是非, 誣蔑他人。

多謝閣下的查詢,辦公室政治是很多公司都有的,但是只要我們做足自己本份,就不怕被人中傷誣蔑,如公司因此向閣下發警告信,閣下一定要細閱內容,如內容與事實不符及無中生有,閣下是有權益反對的。另外沒有簽署確認的警告是沒有效力的,但為了保障自身權益,本會建議閣下書面向公司反映今次事件的問題及反對該封警告信,以免公司在日後有機會借提發揮。如有其他查詢,可以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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