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首3個月 會享有勞工假薪酬?
工作期由2018年4月 至 2019年6月 連續性工作15個月
公司出了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 總12日假日薪酬
並沒有包含 工作頭3個月 2018/4-6月 的假日薪酬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問: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
答:唔一定。視乎合約內容有無好過勞工法例
問: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係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詳見 PDF 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