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工作的首3個月 會享有勞工假薪酬?

by 「佛羅倫斯市長」FRALANDO @, Monday, July 08, 2019, 17:21 (1726 天前) @ Lauren

工作期由2018年4月 至 2019年6月 連續性工作15個月


公司出了 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 總12日假日薪酬
並沒有包含 工作頭3個月 2018/4-6月 的假日薪酬

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

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問:請問工作頭3個月 2018年4-6月 總有3天法定假日 僱主 是否不需支付 ?
答:唔一定。視乎合約內容有無好過勞工法例

問:是否工作後3個月 之後才開始享有法定假日薪酬 ?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詳見 PDF 第2頁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