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工 #初離 #兩年幾] 有關離職後剩餘的ot補假計算
多謝 閣下的查詢。由於 閣下未有提供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針對『加班補償』的內容,以及實際工作時間、加班時間和離職日期等資料,故未能準確解答,以下回覆謹供參考。
現行的《僱傭條例》並無『超時工作』條文,以及並未就標準工時立法,有的都只是涉及超時工作薪酬(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所以,超時工作有沒有「補償」要由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為準。
假設 閣下合約或雙方協定規定『超時工作』有補償(補錢或補假),則僱員離職時,僱主應支付相關補償予僱員。當然,如有需要,僱員需要就加班作舉證。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或 2779 7922(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