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結業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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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並因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從「非freelancer」 轉成「freelancer」,表證已然是工作需求量縮減,故僱員有權享獲遣散費。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