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週
本人在公型機構工作,合約上寫上班時間為部門主管安排。部門所有文員都是五天半工作,長短週,但同事卻安排全部星期六上班。曾問同事我是否全部星期六也要上班,他說暫時這樣安排,維持了幾個月,部門主管也不知道我全部星期六也回公司。請問這樣是正常合理嗎?
本人在公型機構工作,合約上寫上班時間為部門主管安排。部門所有文員都是五天半工作,長短週,但同事卻安排全部星期六上班。曾問同事我是否全部星期六也要上班,他說暫時這樣安排,維持了幾個月,部門主管也不知道我全部星期六也回公司。請問這樣是正常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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