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職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並沒有「停薪留職」一說,有關安排全憑勞資協商。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詳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九章:終止僱傭合約」)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