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通知期內可否唔返工
多謝 閣下查詢。資料不足,現謹覆如下:按《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8月12日是閣下與僱主終止僱傭合約的日子,如果8月11日及8月12日是閣下原定的休息日,即閣下不需要上班,否則,閣下沒有履行7天的通知期,須給予僱主兩天的通知金。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 / 2781 0983 (旺角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