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問題 by Cecilia , Saturday, October 12, 2019, 20:57 (1652 天前) 本人預產期為10月13日,僱主要求放前3後7,即9月23日開始產假。其後本人於10月2日在醫院分娩,僱主突然要求更改產假時間,即由10月2日開始計前3後7,變相令我的產假縮短。請問僱主如此要求是否合付勞工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