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雙糧計算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但不包括:6. 年終酬金或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每年花紅。
至於「工傷病假錢」是僱員遭遇意外時每月收入與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而「每月收入」是指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1個月的收入,或者指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
當然,雙糧及花紅是按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定方式、款項而發放,並不能重複享有。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