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
若每月為底薪+佣金,2018年的勞工假、年假以2017年的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到2019年同樣需以2018年的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那計算平均工資時,2018年度已補回的假期差額是否亦一併計算在內?還是需要獨立剔除相關的假期差額呢? 謝謝!
若每月為底薪+佣金,2018年的勞工假、年假以2017年的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到2019年同樣需以2018年的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那計算平均工資時,2018年度已補回的假期差額是否亦一併計算在內?還是需要獨立剔除相關的假期差額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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