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問題
合約內容:
聘用期:由2014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31日
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由受聘日開始計算
離職或終止合約:試用期內須給予七天通知期,或補償相當於離職時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在試用期滿後,須在一個月前給予對方書面通知,或補償相當於離職時兩個月工資的化通資金
簽約日期:24/7/2014
請問如果我想現在終止合約,需要多少時間通知?需要賠償嗎?
合約內容:
聘用期:由2014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31日
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由受聘日開始計算
離職或終止合約:試用期內須給予七天通知期,或補償相當於離職時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在試用期滿後,須在一個月前給予對方書面通知,或補償相當於離職時兩個月工資的化通資金
簽約日期:24/7/2014
請問如果我想現在終止合約,需要多少時間通知?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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