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入職一年, 如果計算雙糧?
多謝 閣下查詢。《僱傭條例》下的年終酬金是指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 13 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年終酬金的款額一般為僱傭合約內雙方指定的款額。如果沒有指定,則爲年終酬金的「到期支付日」前 12 個月內僱員 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僱員在一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3 個月,可按比例獲部分 年終酬金,但須要符合以下條件:
在酬金期滿後仍然繼續受僱;或
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如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 並不包括首 3 個月的試用期。但倘若減去試用期,僱員仍符合在酬金期內 受僱不少於 3 個月的規定,僱主在計算按比例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 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 / 3615 0018(觀塘)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