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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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離開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unday, February 16, 2020, 13:32 (1525 天前) @ KW

多謝 閣下查詢。資料不足,「每月享有6天假期」不明所指,請參考: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按《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不完整工資期工資並無法例公式計算,勞資協商。

代通知金以對上12個月完整工資或實際較短受僱期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見,「以 12 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簡介及計算例子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1.pd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或 2779 3766(深水埗區) / 2781 0983(旺角區)/3615 0018(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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