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扣人工問題
我在2014年3月1日開始全職受僱 (月薪$9000) 於現職公司 (即每星期一至六,每日朝9晚6返工),僱傭合約寫明遲到每分鐘會扣 $2 工資。
已經做左6個月,總共遲左 605 分鐘,共扣左 $ 1210。
但照我所知《僱傭條例》只可以扣除 "缺勤時間成比例的款額",那我可否追討之前遲到被扣多的人工呢?
如果可以,計算可追討的款額時,是用以下那個單位去計呢?1. $9000 / 30 / (9 x 60) = $ 0.556 (即遲到每分鐘最多扣 $0.556)
2. $9000 / 30 / (8 x 60) = $ 0.625 (不計飯鐘的計法,即遲到每分鐘最多扣 $0.625)
3. $9000 / 26 / (9 x 60) = $ 0.641 (每星期一至六上班,當月有26日返工,即遲到每分鐘最多扣 $0.641)
4. $9000 / 26 / (8 x 60) = $ 0.721 (不計飯鐘的計法,每星期一至六上班,當月有26日返工,即遲到每分鐘最多扣 $0.721)Thank you!
多謝閣下的查詢,在計算平均工資時,首先要釐訂每天的工時是多少,什麼時間算工時,如閣下例子,計飯鐘與不計飯鐘,已經有分別了,而休息日是否有薪都影響很大。因此如果是月薪休息日有薪的話,即閣下例子1.2.的計法。如果是月薪休息日無薪才用例子3.4.的計法,但不一定是每月30天或26天,要視乎該月的公曆日或休息日是多少。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