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扣人工問題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
我在2014年3月1日開始全職受僱 (月薪$9000) 於現職公司 (即每星期一至六,每日朝9晚6返工),僱傭合約寫明遲到每分鐘會扣 $2 工資。
已經做左6個月,總共遲左 605 分鐘,共扣左 $ 1210。(如果按缺勤時間比例上是扣多左)
但照我所知《僱傭條例》只可以扣除 "缺勤時間成比例的款額",那我可否追討之前遲到被扣多的人工呢?
當然可以追討,根據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所以就合約規定,只要違反了僱傭條例,閣下就可以向其追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