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放無薪假+例假
多謝 閣下查詢。不明何為「扣例假」,請作出解釋。
按《僱傭條例》,休息日屬有薪無薪,由勞資協商。另外,現行法例並無清晰無薪假條款條文,任何關於放取無薪假的安排(例如無薪假期涵蓋有薪休息日是否需要出糧、有薪休息日在星期六、日而星期一至五被放取無薪假後星期六、日是否需支薪等),容請勞資雙方事前協商。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