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合約
多謝 閣下查詢。如無取得僱員同意作出有關安排,僱員有權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僱傭保障」當中的「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追討法定權益,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0.pdf
又,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 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