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過三個月試用期,3月17話要延長三個月試用期 by ching , Tuesday, March 17, 2020, 21:28 (1495 天前) 如標題,朋友於上年12月16號入職,昨天3月16號正常過三個月試用期,但今天3月17號先告知試用期需要延長三個月,見工簽約時都冇講試用期可以延長,咁到底合法嗎?可以點樣同公司講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