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年假
多謝 閣下查詢。雖然根據《僱傭條例》第6(2A)條,年假是不能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內。
參考資料: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7!zh-Hant-HK@2015-11-12T00:00:00
但若雙方同意(不改變原定的終止僱傭合約日期或不延後終止僱傭合約日期,而僱員又同意/不反對僱主少付有薪年假薪酬。),可按雙方協議的決定去履行。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