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僱問題
多謝 閣下查詢。資料不足,回覆如下:
1) 如閣下已符合法例規定,可享有疾病津貼。
勞請詳見: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5.pdf
2) 只有縮短通知期,將終止僱傭合約日期提前於原定日期,才需要向對方支付未能履行通知期期間的代通知金。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