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的休息日有薪嗎?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公眾假期(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佛誕 及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均非屬《僱傭條例》下保障範圍,有關日子,是否需要返工、補假、薪金安排,任勞資協商。如果貴公司僱僱合約已列明僱員可享有關日子及假日薪酬,即視作《僱傭條例》下「法定假日」的延申。如有關日子與其《僱傭條例》其他假日重疊,則需要分開處理!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 3615 0018 (觀塘區) 與本會職員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