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安排
如果離職日按比例計算, 有2.87日年假, 請問, 公司是否應以 3日來結算薪金補回給我? 還是以 2.87 日計就可以?
另外,
本人於離職信時已寫明, 希望能於最後工作天, 取得 "工作証明", 請問公司是否有權不予提供, 或於離職後 1個月才提供嗎?
如果離職日按比例計算, 有2.87日年假, 請問, 公司是否應以 3日來結算薪金補回給我? 還是以 2.87 日計就可以?
另外,
本人於離職信時已寫明, 希望能於最後工作天, 取得 "工作証明", 請問公司是否有權不予提供, 或於離職後 1個月才提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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