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職業病出錯
我响 11/2018 向勞工處申報「職業病」,因為當時公司唔願意合作,我又唔識所以醫生問我要報「職業病」還是「工傷」,由於醫生多次提及勞損字眼,所以我選擇咗報「職業病」,直到 4/2019 勞工處調查完就以傷患唔附合工種所以建議我透過民事訴訟追討,當時我無再跟進,但到近日同事提起原來 9/2018 我做過一些公司維修工作,之後就受傷睇醫生及兩星期後做手術,我想知事隔咁耐係咪已經無得追究(我搵到當時買維修材料 Claim 錢記錄、上司要求維修的電郵記錄」。
我响 11/2018 向勞工處申報「職業病」,因為當時公司唔願意合作,我又唔識所以醫生問我要報「職業病」還是「工傷」,由於醫生多次提及勞損字眼,所以我選擇咗報「職業病」,直到 4/2019 勞工處調查完就以傷患唔附合工種所以建議我透過民事訴訟追討,當時我無再跟進,但到近日同事提起原來 9/2018 我做過一些公司維修工作,之後就受傷睇醫生及兩星期後做手術,我想知事隔咁耐係咪已經無得追究(我搵到當時買維修材料 Claim 錢記錄、上司要求維修的電郵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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