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薪酬
多謝 閣下查詢。2007 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 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 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如對上12個月的總日數為366的話,即可以366為基礎計算該年度之平均日薪 。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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