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合約,但仍未簽署任何續約期間仍在原有公司工作
本人與公司簽署了兩年合約(由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但合約期完結後,截至2020年7月31日為止,公司未有與本人安排簽署第三年合約,同時本人仍被安排在公司工作。
一: 本人目前身分是否該公司僱員?
二: 未簽續約期間,2020年6月1起的工作時間能否被計算為第三年工作?
三: 如有需要辭職,僱員是否需要提早1個月通知?
四: 如僱主在僱員通知他(僱主)辭職當日即時解僱本人,是否需要給予代通知金?
本人與公司簽署了兩年合約(由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但合約期完結後,截至2020年7月31日為止,公司未有與本人安排簽署第三年合約,同時本人仍被安排在公司工作。
一: 本人目前身分是否該公司僱員?
二: 未簽續約期間,2020年6月1起的工作時間能否被計算為第三年工作?
三: 如有需要辭職,僱員是否需要提早1個月通知?
四: 如僱主在僱員通知他(僱主)辭職當日即時解僱本人,是否需要給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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