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薪金疑問+MPF僱員供款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 閣下上述的情況,由於七月的受僱期為非月月份, 因此閣下於7月所賺取的薪金為1/7-13/7 。至於其間涉及的一天例假是否有薪,則以僱員與僱主雙方協議而定。
至於有關強積金的僱員供款部分, 如閣下七月的「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已支付或須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但不包括《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總額不超過7100的話, 閣下則無須週僱員供款部分供款。
僱員如遇勞資糾紛,可透過其工作地點所屬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舉報違反《僱傭條例》熱線:2815 2200
勞工處調解未果,請到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裁決。
解決勞資金錢糾紛的程序,見
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