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計糧同出糧問題
我5月1號入職。9月12號同佢講話辭職。個廚房大佬話叫我做到22號。其實我都無咩所謂。但係當我真係頂吾順17號已經無返工。正常係比7日通知。我仲有2日半大假可以比佢扣。同埋公司話要扣我7日人工。同埋叫我下個月5號先返去出糧。仲有我做左4個幾月都係出現金。佢無幫我供過強積金。咁既情況我可吾可以告佢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的問題主要在通知期,正常來說通知期7天,閣下在9月12日辭職,應該9月18日是最後工作天,而閣下在9月17日提前離職是需要支付餘下一天的代通知金,因此公司扣7日人工的說法是不合理的。另外公司要閣下在下月5號才出糧,是違反了僱傭條例終止合約後7天內支付薪金的規定,因此閣下可以引用僱傭條例向公司追討。而強積金方面,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公司應該僱員入職後60天內為僱主開設戶口及為其供款,因此閣下入職4個月,沒有開設戶口及供款是違反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閣下可以向積金局投訴,如需要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