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問題
我工作的那間公司的合約寫明沒有加班費,
但老闆指加班會有補假
我工作了兩個多月,中途有加班,但結果沒有補假
不久前我辭了職,對方說之後會給我餘下薪水的支票
如果我發現支票上的薪水沒有包含加班費,
是否可以向勞工處求助以追討賠償?另外,合約上注明加班不會有加班費,
是不是也違返了法例?
多謝閣下的查詢,由於現時法例上沒有特定的加班補償制道,現時只能根據合約為準,因此合約上注明加班不會有加班費是不算違法的。雖然閣下合約注明加班沒有加班費,但老闆有承諾加班會有補假,因此閣下可以統計補假有多少天,再向僱主追討補假薪酬。如需要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