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一半薪金
多謝閣下的查詢,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為其所做或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入職時根據合約訂明條款雙方履行協議。倘若合約上訂明曠工會扣一半人工,亦須根據法例要求應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 支付工資條文中有列明,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 調解過程中,在合乎情理下,雙方可就事情作出辯解
扣薪
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減僱員的工資: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損壞或遣失僱主的貨品或用具,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三百元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
額,亦不得超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
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定或獲法例授灌,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8.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皂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僱主須優先扣除上列第一至七項後,才扣除第八項目。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 (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減的薪酬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