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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文所述,「假日當天計算」應以一般日子薪酬計算,而「另定假日」當天的薪酬則應以以下法定「計算法定假日薪酬的方法」計算。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法定假日日數是一天的話, 「指明日期」是法定假日當天。
如法定假日日數是連續多於一天的話,「指明日期」則是法定假日首天。
注意: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詳細例子可參閱: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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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