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僱主不滿意員工的工作成果,要求員工放年假期間回公司重做,並不補發額外假期,是否恰當?

by Mayday @, Sunday, August 01, 2021, 17:55 (970 天前)

僱主要求員工在有限期內提交定案,因僱主所給的時間太短,員工未能在有效期內做到僱主的要求。於是僱主要求員工在年假內回公司內再提交定案內容,並威脅員工說若不遵從便記錄在Appraisal內,什至發warning 給僱員,原因是未有認真完成定案內容。請問僱主這樣做是否合理?有沒有觸犯勞工法例?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