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MPF
您好,本人於2月開始兼職工作,3月轉為全職。
當然因為個人原因,因此當公司詢問是否需要MPF時,表明不需要,直接出全薪金。
請問
1. 可否重新追討過去MFP?
2. 即使是本人同意不需MFP,公司是否屬違法?
另想請問,於工作其間某一月份,公司因私人理由,停止員工上班兩個星期,當中除了扣除SH及AL,其他日子皆為不支付薪金假期,雖然本人同意公司決定,但公司是否仍有違法之嫌?
感謝解答!
您好,本人於2月開始兼職工作,3月轉為全職。
當然因為個人原因,因此當公司詢問是否需要MPF時,表明不需要,直接出全薪金。
請問
1. 可否重新追討過去MFP?
2. 即使是本人同意不需MFP,公司是否屬違法?
另想請問,於工作其間某一月份,公司因私人理由,停止員工上班兩個星期,當中除了扣除SH及AL,其他日子皆為不支付薪金假期,雖然本人同意公司決定,但公司是否仍有違法之嫌?
感謝解答!